92岁白叟“违背上级规则”被要求手拿反省书摄影

  网传图片中,白叟手举的反省书上写着:“我是XX村二组乡民刘某某,现年92岁,没按上级禁止秸秆燃烧的要求,在地里燃烧秸秆,被区领导发现,

  9月7日清晨一点多钟,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人民政府经过其官方微信号就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8月29日,我镇流西河村干部在秸秆禁烧巡查中,发现乡民刘某某(男,92岁)在自家农田里燃烧秸秆,当场进行了阻止和教育,村委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并将情况通报给家族,由家族代写反省书,确保今后不再燃烧秸秆。流西河村村委会委员李某某为起到警示教育效果,拍照了刘某某手持反省书的相片发至乡民微信群。

  此事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分外的注重,对流西河村村委会法律主体不妥予以纠正,交还100元罚金。镇纪委对掌管村两委作业的村党总支副书记黄某给予诫勉说话,区监委派出濂水镇督查组对李某某作业行为和方法不妥给予诫勉说话。镇党委副书记带领李某某登门向刘某某及家族当面致歉,获得了刘某某及家族体谅。

  咱们真挚向刘某某及家族表示歉意。下一步,我镇将罗致经验,触类旁通,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办理和法治教育,走好群众路线,改进作业方法方法,更好为民服务。

上一篇:仅靠一封检讨书两封汇报信没有维护伞小平同志没有复出之路

下一篇:【快讯】惠安一名33岁男人在派出所写下了检讨书